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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继承权 养女告侄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3:44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0月26日讯(记者殷宝龙通讯员修平赵亮)赵大爷因病去世,留下了十几万元的存款和一套房产,结果其养女和其侄女都认为继承人应该是自己。最后,养女将侄女告上了法庭。近日,法院做出了判决:存款归养女,房产归侄女。

  赵安在1973年被赵大爷夫妇收养,当时已经17岁。而赵宁本姓王,是赵大爷的老伴王女士的亲侄女。

  2005年6月,赵大爷因病去世,留下的十几万元的存款和一套房产让养女赵安和侄女赵宁产生了争执。赵安因此将赵宁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赵大爷的遗产。

  赵大爷的老伴王女士去世时,赵安已经结婚,一直是赵宁照顾赵大爷的生活。所以,赵宁认为自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养女,应当继承财产。同时赵宁提出,赵大爷留下的这套房产,是她丈夫的原房产和赵大爷的原房产共同置换所得,不能归赵安所有。

  赵安则认为,自己与赵大爷夫妇签订了收养协议,是法定意义上的养女,继承是理所当然的。

  法院认为,赵宁与赵大爷夫妇共同生活期间,在生活上给予了赵大爷夫妇一定的照顾,尽了扶助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分得适当的遗产。同时,赵大爷名下的房产,经查确实是由双方共同置换而来,为此赵宁夫妇在该单位没有分到其他住房。

  由此,法院判决:赵大爷名下的一处住房由赵宁继承,而赵大爷名下十几万元的存款由赵安继承。(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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