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个省颁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3:53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记者李兴文苏万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截至9月底,全国31个省份都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除广东、西藏外,29个省份还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今年全国有20个省(区、市)应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只有江西、西藏两省区尚未调整颁布。另外,今年还有9个2005年已经 调整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省(区、市)再次调高月最低工资标准。据介绍,当前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810元(深圳市),最低为27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为7.9元(北京市),最低为2.7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