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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确认”本月正式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4:06 深圳商报

  信产部开展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行动

  “二次确认”本月正式施行

  【本报讯】市民在拨打收费信息台时,在(电信运营商的)语音收费通知播放完后6秒内挂机,将不被收信息费;如果电信企业没有在(宣传的)醒目位置明示信息费的资费标

准和收取方式,将不能收取用户的信息费。记者昨日在国家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看到,全国性的“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行动已于本月起正式实施,最迟执行日期为2007年3月1日。

  记者看到,信产部在“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告中规定,除“二次确认”(即电信企业如果要收手机用户的信息费,必须对用户的定制申请进行二次确认,并告知提供该信息服务的企业名称、具体业务名称、资费标准、退订方式等)外,电信企业被规范的行为还包括:基础电信企业应为用户提供移动信息服务(包括短信、彩信、彩E、WAP等)的收费查询功能,方便用户查询每月的付费金额;如果用户要求定期提供收费提醒信息,企业应每月都明确告知上月的信息使用费总额,以及退订和清单查询方式,并不得收取相关费用;手机(或小灵通)用户通过短信方式向基础电信企业进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查询、退订和确认反馈时,企业应免收相关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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