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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综治委全委会推介青岛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4:12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昨日在济南召开的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提出,要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行业和系统平安创建,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会议重点推介了我市实施“十百千”基层创安、平安行业规范化建设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等平安创建新举。

  去年以来,我市不断深化平安青岛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衡量社会稳定的主要指

标实现了“四个下降两个提高”,即主要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交通和火灾事故同比下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对见义勇为支持参与率同比提高。我市相继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见义勇为好司机城市”等荣誉称号。

  我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的特色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推行“十百千”基层创安和平安行业规范化建设活动,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立体化、全方位的平安创建格局。在纵向上,从最基层的社区抓起,通过培育10个平安示范街道(镇)、100个平安示范社区(村)、1000个平安示范居民楼院,带动基层创安水平全面提升。全市95%以上的街道和80%以上的乡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575个社区和村庄实现零犯罪。在横向上,推动创安工作向各行业、各领域延伸,组织全市水、电、气、暖、油等涉及国计民生、群众高度关注的40余个行业开展规范化平安创建活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平安创建。二是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不断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行政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区(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镇(街道)调解工作委员会、调解中心及村(居)调委会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团体调解、行业调解、中介组织调解相结合,诉讼内和诉讼外调解相衔接,专门调解和委托调解相补充的大调解格局已经形成。三是完善动态化、立体化的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以“打黑除恶”为龙头,不间断地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不断完善犯罪监测预警体系、侦查破案机制和政法部门协同作战机制。同时,统一规范建设治安联防队伍。四是完善见义勇为激励机制,营造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我市出台了《进一步做好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工作的意见》、《对见义勇为人员救助(抚恤)的意见》,不断加强见义勇为表彰奖励、抚恤救助工作。广大市民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建华在会上作经验介绍,并通报了青岛市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平安青岛建设的措施。(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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