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项涉出租车收费项目今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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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5: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我省出台的《关于公布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即日起执行,其中挂靠综服费上限为每月200元 早报讯 昨(2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出台《关于公布涉及出租汽车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明确取消计价器日常调试费、车辆维护检测费、道路安全培训费、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等27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并规定挂靠出租汽车公司综合服务费收费 标准上限为200元一月。《通知》即日起执行。此次出台《通知》是为了规范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的负担,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对涉及出租汽车负担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摊派、经营服务性收费等进行了清理,保留了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机动车辆号牌工本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19项收费和基金项目,明确了收费标准,如规定行驶证为15元/证,设备检验为100元/年等。 同时,停收公路客运附加费、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车速里程表鉴定等9项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和基金项目。 四川日报记者黄玲 □链接 27项取消收费项目 1、车用气瓶注册登记办理使用证;2、CNG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证;3、计价器日常调试费;4、培训费;5、从业人员资格培训;6、治安管理费;7、车辆维护检测费;8、道路安全培训费;9、车辆安全培训费;10、学习安全费;11、岗亭维护费;12、垃圾清运费;13、确认书工本费;14、机动车检测档案费;15、计价器、里程表委托检修服务费;16、出租车停车费;17、驾驶员协会安全学习资料费;18、车辆技术等级评定;19、CNG管路供气系统检测费;20、气瓶周转金;21、价签工本费;22、CNG维修证;23、协会会费资料费;24、质量评价费;25、旧车下线费;26、新车上户费;27、计价器维修打铅封。 9项停收项目 1、公路客运附加费;2、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3、环境卫生服务费(卫生费);4、车速里程表鉴定;5、CNG压力表;6、垃圾处理费;7、社会化方式筹集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保险金;8、价格调节基金;9、特种作业人员(CNG)培训考试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