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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买的二手房欠着去年的取暖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41 山西晚报

  由于已找不到原房主,李师傅不得不承担这部分费用

  本报10月26日讯(记者吴学强)玉门社区的李师傅今年买了套二手房,却必须替原房主补交去年的取暖费。今天,李师傅向记者讲述了这件让他感到很郁闷的事。

  今年5月30日,李师傅通过房屋中介从方某手里买到一套楼房,双方签订合同后,方

某去了成都定居。

  10月21日,李师傅去热力公司交取暖费,工作人员说,因为欠了去年的取暖费,今年必须在补交去年取暖费1380元的前提下,才能正常供暖,但李师傅认为去年的取暖费应由当时的房屋所有者方某来支付。

  记者随后来到负责该辖区供热的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该小区属于集体供暖,如果不需要供暖,要提前来办理报停,否则他们将视为同意供暖,然后收取供暖费。对于李师傅房子以前的欠费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房子的所有者是谁,去年的暖气供了,物业就要收费。

  山东民星事务所的郭艺强律师说,现在双方已经签订合同,而且已找不到方某,正常的情况下,应由李师傅来承担这部分费用。当然,李师傅也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他提醒市民,在私人交易的环节中,不能简单听信房主给的各种承诺,应该到相关部门去验证房主的话是否真实,这样才不会造成替别人埋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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