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夫有外遇 妻获赔百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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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7:42 潇湘晨报 |
本报综合消息因丈夫有外遇,妻子巫女士按照双方签订的《婚内财产约定》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北京海淀法院东升法庭前天一审支持了巫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其与丈夫离婚,大部分财产归其所有,并判决男方按照约定的数额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金101万元。这一数额也是近年来法院判决的离婚案件中最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巫女士诉称,1993年其与关先生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好并有一女。1999年起,关 先生开始与异性方某来往,且对外宣称是夫妻。关先生则辩称,其与巫女士婚后感情平淡甚至完全破裂,巫女士说他与别人有不正当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