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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不具备条件不能冬期施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凡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未完工工程(含地下室)不得作为住宿场所。10月25日,市建委下发冬期施工有关通知,要求凡不具备安全条件或民工居住条件恶劣的现场不得进行冬期施工。

  市建委要求,未完工工程(含地下室)不得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安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保证作业人

员生活安全。

  对不执行冬期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或冬期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龚义龙、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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