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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晨报》自律宣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12 兰州晨报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以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决定。这些决定对净化医疗广告市场,进一步提升报纸品位,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作用。《兰州晨报》作为省内具有重要影响的主流媒体,应该带头执行和贯彻国家和省上的决定。《兰州晨报》经过认真研究之后,决定率先制定自律条例,带头规范广告市场,力争把这一深得民心的政策落到实处,给读者干净、整洁的精神食粮:

  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告语言一定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决不允许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错误思想和错误导向的文字出现;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部门以及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政策决定,本着为社会为老百姓负责的态度,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审查和监管;

  三、杜绝以各种借口、各种隐蔽手段刊登虚假违法广告;杜绝含有淫秽、迷信、色情内容的广告;杜绝在版面标题中出现含有色情内容、不健康文字的医疗广告;

  四、保证新闻绝对真实,让广告与新闻一样真实。

  上述自律条例,请社会各界和广大读者监督执行!

  兰州晨报社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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