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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学校下“剃头令”是滥用了教育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40 浙江在线

  近日,苏州吴江青云中学颁布了一项“剃头令”,校内所有“不合格发型”的学生必须按照标准统一发型。该令发布后,学校特意邀请了校外的理发师来校操刀,200多名男生因此而修理了发型。在他们的修剪发型上,学校也做了统一要求。(10月26日国际在线)

  尽管“剃头令”遭到了许多学生的反对,也受到了社会的非议。可校方对此仍理由十足。据该校陈校长表示,学校统一剃头、统一发型,这是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

操作的,学生的仪表要端庄得体,穿着打扮更要符合学生的身份。对留长发的学生,学校已三番五次地督促他们去剪发,可总不见效。因而,“剃头令”是不得已而为之。

  并不反对学校教育的这种良苦用心,学校不是娱乐场,不是茶吧歌厅,禁止学生打扮新奇怪异、时髦暴露,这应是学校倡导的行为准则。但“仪表端庄”、“打扮得体”就非得要求男生的发型如出一辙:发长绝对不超过1厘米,人人留板寸类发式?显然,学校这种做法不具有可行性。换言之,这是学校教育权的滥用,抑或是教育权力的矫枉过正。

  而且,学校反复强调的“健康向上”、“合符学生身份”,这更站不住脚。1寸表示“健康向上”,难道超过一寸就代表“痞性”十足?那么,请问老师的发型也都控制在标准之内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学校的这种做法无助于教育。尤其是学校将不肯理发的学生统统划为“问题学生之类”,这更有歧视学生,甚至是损伤学生自尊心之嫌。

  中学生正处于个性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选择自己喜爱的衣服、发型,追求个性飞扬是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普遍现象。而且,学生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家庭环境不一,兴趣不同,个性有差异,因而在穿戴打扮上也会出现较大的个性差别。对此,学校明智的做法是因势利导、因人而异、正确引导,既保护和张扬学生的个性,又注重培养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使之合符学校的行为规范,而非“一刀切”的强制执行。

  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曾这样说道,对于学校来说,最坏的事是主要靠恐吓、暴力和人为的权威这些办法来进行工作。这种做法摧残学生的健康、诚实和自信,它制造出来的学生是顺从的。

  学生理什么发,这是其自由选择权。尽管“剃头令”的出发点没有错,但强制剪发,既滥用了学校教育权,也扼杀了学生的个性,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作者: 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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