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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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2 法制日报 |
本报上海10月26日电 通讯员高远 记者刘建 我国海事法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于今天在上海开幕。为期两天的会议将认真回顾和总结22年来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海事审判工作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会上发表了讲话,万鄂湘副院长作工作报告。 曹建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2年来海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就。他说,目前,我们已 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海事审判体系,成功探索出既具有中国特色又能与国际海事司法相适应的海事审判制度,培养造就出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水平较高、能够适应海事审判工作需要、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海事职业法官队伍。曹建明指出,要加强对海洋环境和通海水域环境的保护,依法审理好海洋环境污染案件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环境污染案件。要加强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的审理,坚持平等、中立、公开、高效、权威的司法原则,进一步规范海事司法行为,统一裁判尺度,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海事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权威性。 曹建明要求要结合实际,针对海事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从审判组织、审判方式、审判管理等方面,扎实有序、积极稳妥地深化改革,探索符合海事审判特点和规律的工作方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海事审判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必须十分重视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海事法官掌握法律、经济、航运、外语等方面的知识和处理海事案件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职业法官队伍。 会议还表彰了全国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