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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垃圾“杀手”:公共安全警钟为谁而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2 法制日报

  医疗垃圾在国外被视为“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而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也将其列为1号危险废物。医疗垃圾问题一天得不到彻底解决,人们就时刻生活在一个不安全的环境下

  本报记者 周文馨

  从医院流出的医疗垃圾,经过废品回收站再生利用,竟然“变身”为人们的日常生活用品:洗脸盆、塑料饭盒、香油瓶、塑料袋等,这并不是耸人听闻。

  10月24日,由兰州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市工商局以及市商贸委4部门组织的一次例行检查中,揭开了令人可怕的医疗垃圾再生利用黑幕。

  据称,执法人员进入兰州市西固区一些并不起眼的出租院落后才发现,堆积如山的废旧塑料下,隐藏着针头针管、输液器等医疗垃圾,一些针头针管中还残留着凝固的血液,仍然残留着污物的便盆上医疗标志清晰可见。这些带着大量病菌的医疗垃圾被混合在其他废旧塑料当中进行再次加工,制成的塑料半成品源源不断地销往各地。检查中发现该加工点不仅没有再生资源回收许可证,也没有营业执照,检查人员当即对该回收站予以取缔。

  这些用医疗垃圾制成的塑料半成品到底流向何方?检查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回收站对未经消毒的医疗垃圾进行粉碎后,制成塑料半成品,这些半成品销往各地后被加工成市民日常使用的食品袋、塑料包装袋等。

  关注医疗垃圾回收源头

  按照甘肃省卫生部门的规定,所有的医疗垃圾必须进行焚烧处理,坚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回收。那么,如此之多的医疗垃圾又是如何流向市场的呢?

  据兰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科王科长介绍,通常的做法是,由卫生部门通过严格的审核,指定具有许可证的垃圾处理公司回收,要求医院必须与其签订合同。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医疗垃圾一经用完就毁形,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消毒,然后交给专业公司统一处理。为此,医院每年都与甘肃惟一一家具有处理医疗垃圾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并支付20至30万元的处理费。

  兰州市华夏医院的刘全业院长说,作为一家民营医院,他们是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来处理医疗垃圾的,首先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分开,然后对一次性的针具、输液器等进行消毒和毁型,最后交给卫生部门指定的回收公司。

  那么,兰州市被查出的“堆积如山”的医疗垃圾又是通过什么渠道流向社会的呢?

  据有关资料显示,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的37家医院以及700多家个体诊所,每天产生的医疗垃圾能够送到医用垃圾处理中心处理的非常有限。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医疗垃圾焚烧炉的日处理能力达10吨,但实际每天最多只能焚烧4吨。保守估计,每天有近两吨医疗垃圾流向社会。另外,兰州市共有332家有证经营的回收站和网点,还有1000多家是无证或证件不全的回收站和网点,有一些回收站和网点有时白天闭门不收,晚上才“行动”,这就大大增强了监管难度。大量的医疗垃圾、层次不一的回收渠道,为医疗垃圾的无序扩散开辟了通道。

  不仅如此,由于兰州市医疗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过高,许多个体诊所并不愿为医疗垃圾的处理埋单,很多小门诊为了节约费用,并不按照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因而导致相当一部分医疗垃圾流入毫无回收资质的个体回收站。

  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医疗垃圾离开医院后,不乏有部分在中途由处理中心自行出售的可能,即便送到处理中心,亦不核对回收物的数量和重量,直接将垃圾放进自动投料系统。

  多头管理导致“监管链条断环”

  据了解,处置不力的重要原因是主管部门对医疗垃圾的发生、收集、运输、储存到处理没有进行全程监控。

  兰州市卫生监督所的王科长说,关于医疗垃圾的回收,医院方面由监督所负责,对于医院外围的垃圾,监督所没有权利监督和执行清运。目前,兰州市垃圾处理回收公司中只有一家有垃圾回收的资格认证,由于其垄断地位,服务不到位,且收费偏高,卫生监督所对其没有管理权,监督所只负责监管医院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储存等环节。

  对于小诊所的垃圾监管,王科长表示,监督所严格要求其与垃圾回收公司签订回收合同,如发现违规处理医疗垃圾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严格监管;对于造成医疗垃圾流失的原因,有可能是因为垃圾清理公司服务不够到位,造成垃圾堆积;还有一些“黑”诊所,流动性比较大,属于监管盲点。

  兰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此事应该由环保和卫生部门管理,工商部门主要负责管理进入流通市场的产品,那些用医疗垃圾批量制造的半塑料制品,不但没有经营许可证,而且还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所以工商部门无法管理。

  兰州市城关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这一问题涉及诸多行政部门,回收公司只是个企业,即使发现了什么问题,也没有权力进行管理,公司没有执法权,在这个问题上是有心无力。

  兰州市环保局法制宣传处的康处长告诉记者,根据医疗废物处置规定,医疗垃圾应做焚烧处理,将这些垃圾再生利用是违法的。环保局负责对处置过程中的环保问题进行监督,目前兰州市的医疗垃圾回收率还不到90%,没有办理手续的“黑”诊所较多,加上执法人员少,因此监督起来比较困难。

  对于卫生、工商、环保部门的种种说法,兰州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亦有苦衷。他告诉记者,他们主要监管再生资源流通经营的回收站和网点,而对这些回收品的“源头”他们无法管理;至于这次医疗垃圾是怎样流入市场的他们也不太清楚,以前在回收站和网点从未发现过此种情况,这还是第一次。

  多头管理,加上相关部门恪守的“不越雷池半步”的职权范围,导致了监管力度疲软和管理链条的断环。

  公共安全需要机制保障

  那么,是谁让医疗垃圾得以“再生”,从而对公共安全造成“致命威胁”?溯源而上,是医疗废物的剩余价值直接催生了相关利益群体的危险交易。

  医疗垃圾之所以成为害人元凶,一些受利益驱动的不法商户负有直接责任。对于医疗垃圾回收的暴利,一家塑料厂的老板毫不隐讳地说:一吨医疗塑料废品,市场价才一万元左右,但加工成各种塑料制品后则利润可观。由此可见,在医疗垃圾再生后流向市场的过程中,不法商户是直接的参与者和操纵者。

  不法商户生产加工的原材料从何而来?有人指出,某些医疗机构是促使医疗垃圾“再生”的“帮凶”。试想如果医疗机构都能按章办事,那么那些民间大宗医疗垃圾如何会出现?很明显,某些医疗机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任由医疗垃圾从源头上“流失”,而且趁机甩掉了处理医疗垃圾必付的“经济负担”。

  追根溯源,政府部门的监管缺位是导致医疗垃圾“再生”的根源。“地下”医疗垃圾回收市场大行其道,谁能说政府监管部门没有责任?突击检查,固然能端掉几个窝点,起到震慑作用,但长此以往呢?医疗垃圾规范处理亟需建立长效机制,如果不能从根本上革除多头行政管理的弊病,那么,类似“医疗垃圾再生”这样的现象,将长期成为社会公众的心口之“痛”!

  本报兰州10月26日电

   记者手记

   兰州,又一次惊曝出医疗垃圾被回收利用的黑幕。不同的是,这一次揭开黑盖子的是作为管理者的行政执法部门。

  我们先不追问作为国家明文规定坚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回收的医疗垃圾,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回收站或者个人非法收购?只问行政执法者面前“堆积如山”的医疗垃圾是如何从医院流入市场的?沾满血污、携带着各种病菌的医疗垃圾,被加工成塑料制品源源不断地销往各地,公众的社会安全感时刻遭到这些“致命杀手”的威胁。

  对此,人们不禁惑然,行政监管部门为何如此软弱无力?为何大政府管不住小回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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