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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终审败诉被判致歉30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2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通讯员郭京霞 著名的打假英雄王海因为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声明和文章,指责王海在线资讯公司以欺骗手段获得“wanghai.com”域名授权,被王海在线资讯公司告上了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王海以及大海商务顾问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王海在线资讯公司的名誉权,判令其立即停止刊发侵权声明和文章,并在大海商务顾问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连续三十天刊登致歉声明。

  据了解,王海在线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1日,王海是其4名股东之一,同时还是国际域名wanghai.com的注册人,并任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4月底,大海公司网站的首页公告中突然发布了如下内容:王海声明:鉴于经查实王海在线公司系以欺骗手段获得本人授权,故本人将随时收回wanghai.com域名以及王海在线名称的使用权,王海在线的任何行为与本人无关。声明中有如下内容:王海在线公司系以欺诈手段骗取本人授权,王海在线公司没有使用本人姓名和域名的合法根据。

  2005年10月,王海在线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称wanghai.com的域名是经王海授权使用的。大海公司发布的“王海声明”与事实严重不符,带有严重的侮辱性和诽谤性,对王海在线公司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大海公司、王海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1900元。

  法院查明,王海与王海在线公司于2001年3月至4月曾就wanghai.com域名的使用与管理达成相关协议,王海授权王海在线公司使用该域名注册网站。

  据此,一中院认为,王海的声明以及大海公司网站内刊载的文章中使用“欺骗”、“欺诈”等词句形容王海在线公司的行为,显与事实不符。王海与大海公司的行为对王海在线公司构成名誉侵权。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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