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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赖账外商法院发出限制出境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2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新玉 韩国一独资公司老板在准备回国时,两次被中国机场警方扣留。原来,他的企业因欠42万元服装加工费被告上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帮助下,依法对这名韩国商人采取了限制出境措施。近日,这名韩国商人偿还了42万元欠款。

  2005年初,济南某物产公司与韩国独资的枣庄某服装公司签订了来料加工服装协议

。同年6月服装加工完毕,对方仅支付加工费10万元,尚欠四十余万元不付。为此,该物产公司诉至天桥区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全部加工费。法院判决枣庄公司支付加工费42万元,但枣庄公司拒不还款,无奈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可靠消息,枣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国人金某近期因业务关系已来到中国,天桥法院执行局顺藤摸瓜,很快找到金某向他送达了传票,并办理了限制其出境的有关手续,但金某仍拒不到庭。2006年5月,金某来到威海机场想离境,当场被机场警方扣留。金某仍不死心,又企图由上海浦东机场离境,同样被机场警方扣留。面对连续两次被限制出境,金某只得派工作人员到法院偿还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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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出境的相关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法》第八条规定,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大陆境内有未了结的民商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其限制出境措施,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对限制出境措施的适用作出了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限制出境措施未作具体的规定,其性质属财产保全还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

  富豪严介和被限制出境

  在今年的胡润百富榜上,江苏太平洋建设集团法定代表人严介和的资产从125亿降到75亿,缩水整整50亿,排名也从第2名降至第16名。因涉及巨额债务纠纷,严介和近日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限制出国离境、住豪宅、坐高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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