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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站:提前交清费用享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8 兰州晨报

  本报供暖专线96555今日继续关注市民“冷暖”

  本报讯(记者李国林实习生彭斌)“家中阳台也要计收采暖费吗?”……10月26日本报供暖专线96555继续接受市民咨询,记者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市民咨询问题进行了整理,并就此采访了兰州市供热管理部门和天然气公司,请有关工作人员予以详细解答。

  本报供暖专线96555今日继续向市民问“冷暖”,如果您家一直未能通上暖气,如果您家的暖气漏水了,或者您所在的小区与供暖单位有矛盾,或者您在供暖期前后遇到政策不明等诸多问题时,都可以拨打本报供暖专线96555 ,本报记者将深入采访调查,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予以解决。

  热线解答摘录

  七里河区潘先生:2005年由于暖气不热,我们几家住户拒绝向小区物业公司缴暖气费,今年又要面临供暖了,我们担心今年会供不上暖,请问该怎么办?

  兰州市供热管理站:热用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标准向供热单位交清全部热费用,不得拖欠或者拒缴。对于拒缴和拖欠热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供热单位催缴后仍拒缴和拖欠的则可以停止供热,因停止供热造成的损失由欠费者承担;其所欠热费用,供热单位应当依法追缴。因此,问题的解决之道是,热用户首先应积极补缴和上缴去冬和今年的采暖费,上缴采暖总费用的70%后,供热单位就不应该停暖。而对于在当年供热前交清全部热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供热单位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优惠幅度由各供热站自主确定。

  平凉路附近居住的吕先生:我对供热面积的计算情况不太了解,不知家中阳台是否计收采暖费?

  兰州市供热管理站:按照兰州市相关供热法规,供暖计价面积均为房子的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不设采暖设施或无供热需求的地下室不计入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的50%计算,封闭式阳台按100%计算。

  市民刘女士:我们小区今年采用天然气分户采暖,但不知怎样收费?

  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将在每年11月1日至5日上门抄取计量表上的数据,次年4月1日至5日再次抄表,抄表数据将由用户签字认可生效。按照兰州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在采暖期间,用户购买天然气可享受优惠,但在购气时必须按照每立方米1.45元的价格预购;采暖期结束后,燃气公司将对预收部分按规定差价退还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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