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危重流浪病人先救治后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8:59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陈亚静

  本报10月26日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文件,通知各相关部门全面明确、落实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职责,以建立城市救助管理的长效机制。其中明确规定:定点医院必须接受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实施抢救,并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以防止出现因相互推诿而导致的各类严重后果。

  文件中指出,各区、县(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站(点)的建设,并确定辖区内的两所医院为定点医院,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实施救治。公安、城管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在护送流浪乞讨人员的过程中,如发现有生命危险的,应直接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抢救,并随即通知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前往医院进行甄别、查看等工作。

  公安部门在公共场所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护送引导至该属地的救助管理站,直至各项交接手续办理完毕,严禁丢弃。此外,文件还要求警方对乞讨、卖艺群体的幕后操纵者加大打击力度。立交桥下、地下行人通道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则由城管部门负责监管和引导救助。如果是危及他人生命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精神病人,则须直接送往市救助管理站。各级救助管理站对护送引导前来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无条件办理交接手续。公安部门将在救助站内设立警务室,确保秩序正常。

  最后,文件还告诫广大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可拨打公安110和城管求助电话8665110,或护送、引导到救助站实施救助。”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