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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赞84岁低保老人自费修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20 浙江在线

  这位老人真了不起,已84岁高龄,还是位低保户,却自掏腰包3000多元,义务投工两个多月,终于在昨天将当地一座被去年“卡努”台风冲毁的危桥修补一新,老人的善举赢得村民的一片赞誉(见10月24日《宁波晚报》)。

  修桥铺路,造福乡里,这样一类的善举,在人们习惯性的观念里,几乎全是由那些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出资、出力请人来完成的。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现在做出这样一件

善举的,既不是腰包鼓鼓的有钱人,也不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拥有一定权力身份的人,更不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他竟是位年已至耄耋靠社会提供低保的单身老人,他就是奉化尚田镇的王伟根老人,这是一位值得我们尊敬和爱戴的老人。

  王伟根老人虽年已至耄耋,却并没有干坐着等待社会提供给他的救济款度日,他仍然下地劳作,上山耕耘,平时省吃俭用,不胡乱花费一分钱。看到村里人过河不便,就主动筹资万余元为村里人造了一座“便民桥”,看到村里人上山不方便,又把平时节省下来的1000多元钱买来水泥,每天默默地上山铺道。去年台风来了,把他筹划修筑的那条“便民桥”吹成了危桥,老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最后又自掏腰包3000多元,把危桥维修一新,转危为安。老人所做的这些事,对于有钱、有权、有势的人来说,也许值不了什么,就是对于我们这些普通人或者年轻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太困难而难于办到的事。但是,这些事情,却是由这样一位年老力衰,除了下田劳作没有任何其它收入的靠社会低保度日的老人来完成,这不得不让我们感到震惊而感动。

  有的人在某些场合舍得一掷千金,却不愿为别人捐出一文小钱;有的人虽身强力壮,却宁愿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的人虽有权有势,却目空一切,不关心群众的疾苦,不愿意为别人谋取一丁点的福利;也有更多的一些人,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对别人或者外界的事物麻木不仁。面对这样一位可敬老人的善举,难道不令我们这些无论在生理、心理和财力上都远远优越于老人的人而感到汗颜吗?老人的善举,更值得我们好好地反省自己,我们为这个社会到底尽了一份什么样的责任?我们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提供过什么样的帮肋?我们把自己所拥有的金钱、权力等等都投资在了那些地方?

  公益事业服务于大众,它并不仅仅是某个团体或者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它更是全社会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古语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全社会自上至下所有人都能像王伟根老人那样,尽自己的力量,克服自身困难,从一点一滴做起,关心他人,热心于公益事业,为社会多做一些的好事善事。那么,我们的社会一定会变得更和谐,我们的生活也会变得更美丽,我们的心情也一定会更加舒畅。


作者: 秋水含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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