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裁员超50人暂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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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23 南方新闻网 |
一次性裁员超50人暂缓受理 珠海在全省率先建立失业调控制度,失业率超4%启动应急预案 本报讯(记者过国亮通讯员郭金荣)记者昨日由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珠海市失业应急预案》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珠海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失业调控制度。 据介绍,一旦登记失业率超过本地年度控制城镇登记失业率警戒线时,《预案》将即时启动,并按照失业程度等级,分别对就业、产业、公共投资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珠海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目标是控制在3%左右。一旦登记失业率超出一个百分点时为失业警戒线,达到警戒线时,应急预案将即时启动。 《预案》对失业程度分级、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做出诸多规定。《预案》将失业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其间Ⅰ级为特别严重级别,表明城镇登记失业率超过10%;Ⅳ级为一般,表示城镇登记失业率在4%以下。据介绍,针对不同失业程度级别,《预案》规定的相关领导机构将及时调整就业再就业、产业和公共投资政策,如按比例增加相关岗位、加大财政就业基金投入、增加公益性劳动派遣等。 《预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企业裁员行为的规范指导。据规定,为避免在同一地区、同一时段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数量过于集中,对企业申请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的,失业程度达到Ⅰ级的,将暂缓受理裁员申请。 与此同时,《意见》中还规定,企业裁员方案要依法征求工会或职工意见,方案中必须明确裁员人员的数量、裁员条件、资金渠道及安置措施等。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