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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区域启动安全生产合作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28 南方日报

  “9+2”签署协议八大方面携手互动

  泛珠区域启动安全生产合作机制

  昨日,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的安全监管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工事务局的负责人,相聚我省

东莞市,参加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生产合作与发展论坛(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并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协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王显政副局长在开幕式上致辞。广东省副省长佟星在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王显政在致辞中指出,首届联席会议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又一件大事,也是泛珠三角安全生产合作与发展的一次盛会。开展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合作,整合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源,将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他说,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与先进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为适应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高我国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水平,迫切需要各地在做好监管、监察工作的同时,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格局中来,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拓宽外部合作的途径和渠道。通过开展与区域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合作,整合区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源,促进区域社会经济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广东将积极承担责任与义务

  据了解,此次会议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起、“9+2”各省区联手举办。

  佟星在讲话中指出,广东作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的一员,将积极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十项民心工程”中的全民安康工程。今年1-9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四项指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4.53%、15.63%、12.56%和40.21%。

  佟星表示,这次联席会议暨论坛,是泛珠三角区域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携手合作的重要标志。合作将按照政府推动的发展模式,遵循安全生产发展的规律,实现安全要素的跨地区合理流动,努力增强区域内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能力和凝聚力。他希望合作各方以求真务实精神,把论坛作为常设论坛,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监管机制,并要求广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抓住机遇,更加主动地加强与各省区和香港、澳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劳工事务局)的合作,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推进泛珠三角地区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

  作为此次活动的主办单位的代表,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表示,广东和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加强安全生产合作的主要动力,是大家各具优势,可以互相补充和错位发展。全方位的合作必将进一步提升“9+2”各省、区处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促进区域性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的整体提升,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职业安全健康保护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

  锁定八方面合作

  当天下午,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的安全监管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工事务局的负责人还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协议》、《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签署各方表示,将在自愿参与、平等开放、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的前提下,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事故应急救援和安全中介机构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区内就安全生产合作达成共识

  在随后举行的“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与发展论坛”上,各省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领导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工业装备与控制工程学院的专家学者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登台演讲,就区内安全生产合作达成共识。

  不断提升区域应急和安全保障能力

  陈建辉(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9+2”各省、区签订的《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协议》,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区域安全生产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协议》对合作的宗旨、原则、主要合作的领域和内容以及合作的机制等均已作出明确规定。

  推进安全生产合作,首先要明确合作方向和重点。一是要通过合作,搭建一个有利于相互学习、互相借鉴的合作平台。二是要建立一种有利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在各省、区之间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库、信息管理系统和灾害事故监控预警网络;制订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规划,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特别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工程、重要部署要加强沟通,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资源的浪费。此外,要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的交流与合作,尽快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三是要形成一项有利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9+2”各个省、区的资源优势,加强区域间应急救援合作,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配合协作,抓紧建立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做到应急管理信息共享、信息传输和处理及时,应急信息统一发布,并达到实时交流以及安全保密的要求。要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的合作,积极探索联合行动的有效途径,确保在发生跨区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查处。此外,要加强跨区域联合执法,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执法的合作机制。联手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推进安全生产合作,关键要建立合作的制度和机制。根据《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协议》的要求,我们要抓紧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要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今后每年举行一次,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决定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由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按上述次序轮流主办或者由省、区安全监管局提出申办要求交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设立常任主席、执行主席与秘书处,切实加强对区域安全生产合作的组织与协调。二是要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交换简报、刊物等形式,定期通报和交流各省、区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的工作情况以及各地的特色经验和做法;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区域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等活动,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交流。三是要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执法的合作制度。“9+2”各个省、区要加强应急资源整合,在充分发挥自身救助力量作用的同时,适时组织跨区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铁路、民航、核工业和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把各地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起来,充分发挥体系的综合效能,努力探索建立以属地为主,区域间配合协作,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制定,做好安全标准、规程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增强合力,提高执法权威和执法效率。

  求合·求为

  谢光祥(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合作是相互交汇、取之不尽的活水清泉。作为“9+2”之中的一员,我们将珍惜和利用好区域合作这个平台,重点围绕“求合、求为,求同、求异,求新、求用”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是求合。我们要以《协议》为纲领,坚持重大问题多研讨、重要信息多反馈、重点工作多合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切合实际、高效规范、运转灵活的合作机制。

  第二是求为。我们既要借助联席会议、安全生产论坛等平台,积极开展区域性安全生产合作事务的沟通、交流和协调,也要密切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断增强区域合作的深度。

  第三是求同。我们要借助区域内所有成员的整体优势,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好一些共性的、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比如依靠科技进步改善安全生产基础环境。

  第四是求异。要抓住特点、总结经验,比如广东省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提高农民工、外来工的安全技术素质等方面,就有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不少经验,今后在交流、探讨和合作上都必须进一步加强。

  第五是求新。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工作方式和方法上,我们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对倾向性的问题,可以集中人力、物力进行集体攻关;对个别省、区面临的疑点、难点问题,可以深入现场分析论证,开展联合“会诊”。

  第六是求用。这是安全生产区域合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在提高合作成效和水平上下功夫。

  施惠财(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政府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是一个多层面、广义的范畴,它是指政府(也包括政府的有关部门,下同)通过确立科学的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运用综合的方法与手段,合理设计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及运行流程,整合各种要素与资源并发挥好作用,有效地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从而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的能力。

  从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处的地位看,政府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科学把握、宏观管理及有力监管;从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看,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政府必须向全社会提供的一种重要的“公共产品”;从政府在安全生产中所能发挥的作用看,政府要有所作为、正确作为;从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应担负的责任看,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敢于对自己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行为及其结果负责。

  华人民(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十五”期间,江西安全生产状况显著好转,各类事故呈逐年下降趋势。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年均递减10.79%,事故死亡人数年均递减7.13%,年度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之内。今年的目标是力争控制在3000人以内。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省区安全生产机构和全体安全生产工作者的共同努力。这次论坛以“合作与发展”为主题,作为欠发达省份,我们应当坚持用安全发展的理念引领工作,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各成员的交流,促进与兄弟省市和港、澳两地的安全生产合作,学习兄弟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方面,着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制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信息调度体系;在重大工程建设方面,着力实施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系统工程、灾害治理和事故隐患整治工程、科学技术支撑工程、法规与安全标准工程、安全文化建设工程;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着力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求同·求异

  陈鸿起(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广西地处华南经济区、西南经济区与东盟经济区的结合部,我们将从六个方面积极主动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

  (一)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机制建设。(二)共同研究探讨安全生产立法工作。(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情况通报和交流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技术体系、管理体系、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交流。(四)加强沟通与协调,共同交流、探讨推进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事故应急救援、安全中介机构管理等等方面的合作力度。(五)加强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为泛珠三角地区和东盟各国合作与发展提供安全平台。(六)加强西南出海大通道安全管理,为区域内各方的交流和开拓东盟市场提供便捷、安全的交通条件。

  廖强(海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作为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成员之一,海南省将主动参与区域合作与发展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框架协议。为此,我们建议:首先,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通过建立区域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包括跨行政区界、跨流域、跨海域的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共同探讨和研究涉及安全生产重要领域的问题,树立区域大局意识,以达到区域内安全生产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其次,进一步建立区域合作长效机制。注重区域合作的效果,力争每次年度会议都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安监总局对区域合作的支持,使区域合作成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益补充,不断凸显区域安全生产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实现区域安全生产合作的稳定、长效、共赢。

  第三,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合作和管理水平。

  林书成(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四川省在道路交通和应急救援方面,尝试运用经济激励手段,解决当前安全投入普遍不足的共性问题,收到一些效果。为鼓励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按规定安装使用GPS动态汽车行驶记录仪,我们在强力推进的同时,制订了配套激励政策,对安装的每台车给予500元的专项经费补助,并给予各二级监控管理平台适当建设经费补助。目前,已安装1.5万辆,占应安装车辆的100%,建立省、市、企业三级监控平台665个,在线投入实际运行90%以上。2005年GPS汽车行驶记录仪监控车辆的超速、串线等违规次数比2004年下降了80%。今年,省政府拨出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省矿山救护队装备进行升级换代,我们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部分企业也配套安排了救援装备资金,全省救护装备将得到全面补充和更新,提高了我省救护装备的现代化水平。

  何刚(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近年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贵州成立了省政府直属的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此同时,全省9个地(州、市)、88个县(市、区)都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500多个乡镇成立了安监站,有的地、市、县还成立了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据统计,全省现有监管人员4500人,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涉及诸多方面,尤其是道路交通、铁路交通等领域的工作与周边省份关系密切。比如:我省铁路运输安全就涉及到成都铁路局、广州铁路局、昆明铁路局、柳州铁路局等单位,需要得到各省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因此,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平台,奠定了联系合作的基础。

  求新·求用

  纳宗会(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今年是我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首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生产合作与发展论坛”,是泛珠三角区域各方乃至全国安全生产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与其他各省、区共同构建一个比“单打独斗”更有效率的“9+2”安全生产保障区或安全生产保障带,将为业已形成的泛珠三角区域经济“保驾护航”。

  我们希望在合作区域内建立六个平台。一是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以便及时了解各兄弟省区安全生产发展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二是建立政策法规研究平台。三是建立资源共享的平台。四是建立安全科技合作交流平台。五是建立联运机制的平台。六是建立干部交流平台。

  曹承显(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署理副处长):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坚决贯彻提升职业安全和健康的重任,并将持续采取一切积极措施,以达成这项政策目标。由于香港地少人多,处处都是高楼大厦,高空工作是职业安全和健康的重要课题之一,建造业工人都可能会面对这种危机,而大多数严重事故都与高空工作有关。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认为,要促进香港的职业安全和健康,必须得到劳资官三方共同合作,才能取得成果。我们是透过立法、执法、教育三管齐下,协调劳资官三方共同合作,促进香港的职业安全和健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避免在投标过程中,承建商因价格竞争而牺牲了工地安全,推出了“支付安全计划”。根据计划,承建商须将涉及安全的项目纳入标书。倘承建商能成功实践这些项目,政府会向承建商独立支付有关费用。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也会对安全表现欠佳的承建商采取纪律处分。承建商的工地如发生重大事故,或在连续六个月内违反安全规例而被定罪达五次或以上,该承建商便会被禁止在某段特定时期内承投公共工程及房屋项目。

  孙家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事务局局长):因应澳门的经济发展,社会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业界对工伤意外所引致的生产效益损失和社会负担的重视情况,澳门政府先后颁布了五套关于职业安全健康的法律法规,包括:《工业场所卫生与工作安全总章程》、《商业场所、办事处场所及劳务场所之卫生与安全总章程》、《建筑安全与卫生章程》、《适用于职业性噪音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意外及职业病所引致之损害之弥补之法律制度》,以减少工伤意外和职业病的发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澳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此,劳工事务局适时地推行“管教并重”的职安健政策调整。一方面加强有关工作场所的职安健法例教育和监管工作;另一方面,致力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以增强各阶层在职人士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操作能力;目的在维系社会整体利益的前题下,共同遵守有关职安健法规,建立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但对冥顽不灵或故意违法者,则以强制性行动来制裁罔顾工业安全与卫生的违法者,以保护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谢思佳通讯员沈安信

  本版摄影吴伟洪乔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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