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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警方承认属错案 秦中飞被关押29天获2000多元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29 南方日报

  公务员短信针砭时弊涉嫌诽谤被逮捕案后续

  重庆消息10月24日,重庆彭水县公安局对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撤销案件。25日下午,受害人秦中飞从检察院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

  25日,秦中飞的代理律师李纲告诉记者,他刚刚收到的彭水县公安局传真称:彭水县

公安局以彭公字2006第4号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对公安机关办理的秦中飞涉嫌诽谤一案,因发现不应对秦中飞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0条之规定,决定撤销此案。

  今年9月1日,彭水县公安局以秦中飞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并于同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6年9月11日执行逮捕,2006年9月28日变更为取保候审。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10月24日,彭水县公安局预审科姚科长通知秦中飞,公安局已经撤销了对其“取保候审”的决定,承认了诽谤案属于错案,对给其造成的伤害表示道歉。

  秦中飞告诉记者,彭水县检察院主动提出申请国家赔偿问题,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错羁押一天赔偿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2005年度为73.3元/天),秦中飞被关押了29天,拿到2125.7元的国家赔偿金。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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