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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应力避二股东越俎代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33 南方日报

  财富时评

  苏培科

  据报道,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已开始向其它政府部门征询意见,计划要求国有企业在国内发行股票时,将10%的股票划拨给社保基金,以弥补中国养老基金领域在未来10年的资

金缺口。

  其实,关于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争论早就开始了,大方向已经得到了各方的认同,只是在划拨的路径和方法上有些具体的差异。在路径争论方面分为两类:一是建议采取直接划拨国有企业股份10%-20%的方式来补充社保基金;二是建议国资委将国有股减持后以现金划拨的方式来弥补社保基金。遗憾的是至今仍未有具体结论。

  一个背景是,国资委如今鼓励国有企业境外上市,尤其是要在香港市场上市,而不是首选国内。那么对于如今的划拨股份给社保基金,境外上市的国有企业股份,能按时、按量完成划拨吗?要知道,国有资产划拨给社保基金的数量是有限的;另外,目前的国有股一股独大已经制约着中国股市的前行,以后除了国资委的“大管家”外再增加一个社保基金的“二管家”,中国资本市场或将更加扑朔迷离。

  笔者对于目前传闻的这种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的方式并不乐观。因为直接将准备上市的国有企业国有股份划拨给社保基金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确定性:第一,股价的浮动会增加社保监管的难度;第二,很难保证社保基金管理部门不以股价的浮动来弥补以前的漏洞;第三,社保基金的管理水平让人质疑其管理国有股的能力;第四,划拨过来的国有股保值增值和减持时机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会给市场和社会带来隐患;第五,国有股份划拨给社保基金后的人造“二管家”可能会越俎代庖,比如以股东的身份来参与和干预上市公司的各种运作;第六,直接划拨股份对国内股市的定价和价格形成机制不利;第七,对国有企业境内境外上市实行区别划拨,对国内股市和股民不公平。

  国有股直接划拨给社保基金的方向值得肯定,但做法应三思而后行。各种国有或公益资金应大量进入社保基金体系,以弥补和改善我国现行的社保制度,但前提是社保基金要有高效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目前国资委所掌控的100多家大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股票市场的中流砥柱,更是全民所有者的公共财产,应该将其合理应用在社会公共事务和全民事业之上。

  现实的状况是,目前我们的社保基金管理水平仍不尽如人意。所以,目前除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的路径外,还须加强社保基金的透明、高效、职业化管理,另外还应该建立起社保基金的监督、约束机制,不能任其“暗度陈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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