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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损坏雇主手机 家政公司代为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35 南方日报

  保姆损坏雇主手机家政公司代为赔偿?

  消委会称关键在于双方是否签订合同约定责任

  本报讯由家政公司介绍来的保姆,不小心将雇主的物品弄坏了,到底是由保姆赔偿,还是由其担保人——家政公司赔偿,雇主高先生就面临这样的困惑。海珠区消委会有关人

士表示,问题的关键在于双方是否签订合同约定双方责任。

  [事件]

  手机被洗手机搅成废品

  9月28日,海珠区消委会接到市民高先生的投诉,高先生称:他在两个月前通过海珠区客村某家政公司聘请了一位保姆到他家工作。工作两个月后,该保姆因家里有事要辞职,高先生于是与这家家政公司联系,希望再派一个保姆。后来,家政公司又派一名保姆到高先生家工作。

  正当两位保姆在交接工作时,因工作失误,保姆将高先生放在口袋里、价值数千元的手机随衣物一同放进洗衣机,导致该手机因进水短路而报废。高先生称,他再三叮嘱两名保姆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未放置在待洗衣物篮中的衣物进行洗涤,且对于待洗衣物一定要确认衣服口袋中没有物品后,方可放入洗衣机洗涤。

  [当事人]

  家政公司应代雇员赔偿损失

  因此,高先生认为两名保姆应对此事负全部责任,但是由于两个保姆是农民工,没有足够的钱财赔偿高先生的损失,于是高先生向两名保姆所在的家政服务公司提出赔偿要求。而家政服务公司认为是保姆工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以损失应由保姆自己承担为由拒绝赔偿高先生的损失。高先生认为,该家政服务公司收取了中介服务费用,到他家工作的两名保姆是家政服务公司雇员,家政服务公司理应为其雇员所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于是向消委会提出帮助的请求。

  [消委会]

  雇请保姆时是否约定责任最关键

  海珠区消委会在了解事情全部经过后,询问高先生在家政服务公司雇请保姆时是否签有合同,并约定相关的责任赔偿等。经分析,消委会认为,假如家政服务公司在介绍服务人员到高先生家中服务后,便终止了中介服务行为,且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那么家政服务公司将不具有承担家政服务员与高先生之间的纠纷责任。反之则应由家政服务公司承担雇员与雇主之间的纠纷责任。高先生在听取了消委会的分析意见后,表示要回家查找家政服务公司收取费用的单据后,再进行投诉。

  消委会有关人士介绍,当前家政中介服务行业普遍存在责、权不清的问题,问题的关键是消费者在接受类似中介服务时没有签订合同明确事故责任,双方的责、权、都没有明确,政府也没有出台相关规范加以指引。

  李慧燕陈海波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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