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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缺人又缺钱 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审议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35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洁娜见习记者/郑佳欣通讯员/穗仁宣)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基层人员缺乏,又缺少必要的经费保障,广州社区矫正何去何从?今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分组审议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该报告指出,广州社区矫正面临缺人又缺钱的难题,急需地方立法。

  该报告介绍,广州社区矫正的试点确定在海珠区和荔湾区共20条街道开展试点工作

。日前两个试点区完成了20条试点街道适用社区矫正对象的摸查工作,开始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全市首批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共388人。明年将在全市推广,矫正对象范围今后或可扩大。

  随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对象在数量上将会日渐增加。而在目前,广州市社区矫正具体工作暂由安置帮教部门承担,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则由各街(镇)的基层司法所负责,力量相对薄弱。在市安置帮教办,在编8人,却要承担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内的多项职能,负责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的基层司法所人员更加匮乏,3位工作人员要负责8项职能,工作处于超负荷状态。

  同时,据试点区反映,区一级缺乏社区矫正工作专项资金。由于省、市没有出台社区矫正专项经费的文件,区司法局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缺乏依据。

  报告指出,我国目前尚未有一部关于社区矫正方面的专门法律,即使国内已先行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京津沪地区,也尚未制定出相应的地方性法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不足。报告表示,为保障广州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广州市社区矫正急需开展地方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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