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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吃个饭车窗就被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09:56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金陵晚报报道】 刘先生说,上个星期五(10月20日) 晚上6点左右,他和妻子开着自己的越野车来到北京东路42-1号的太平盛世大酒店吃饭。他在酒店保安的引导下停在了一个停车位。8点40分左右,他们吃完饭后刚走到车边,发现右后窗玻璃被砸了一个大洞,放在车后座的一个公文包不见了。公文包里面没有现金,但装着一块名贵的手表、一块IBM

原装电池、一部小灵通、U盘等价值8000余元的物品,还有他的一些个人证件。

  刘先生立即报了警,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后来,他妻子跑到酒店大堂叫该酒店的值班经理孔经理去看了现场。

  刘先生随后要求孔经理赔偿他的损失。孔经理认为,既然刘先生已经报警,就应该由公安机关处理。刘先生怕事后酒店方不承认,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孔经理给他写了一张事发经过的证明:“本酒店210包间客人(刘先生当晚在该酒店210包间吃饭)在保安的引导下,将车泊在酒店的停车位。停车场没有装监控录像,吃完饭顾客发现,车玻璃被砸,公文包不见了。”

  前两天,他再到酒店协商赔偿事宜,该酒店的宋经理称,他的车不是停在酒店的停车位,他的车窗被砸以及公文包被偷一切与酒店无关。记者首先联系了当晚值班经理孔经理。孔经理表示无可奉告。

  记者随后联系了太平盛世大酒店的宋经理。宋经理说,经过她核实,顾客刘先生当天晚上没有经过酒店保安的引导,把车停在酒店旁边一家航空票务中心的门口,停车位不属于酒店的。酒店保安当晚已经告知了刘先生这一点,但刘先生的爱人不听劝告,非让车停在那里,所以后来发生的事情与他们酒店全无关系。

  记者问:在孔经理写给顾客的证明里,为什么承认顾客是经过保安引导把车停在酒店停车场的呢?宋经理解释,孔经理才到酒店2个多月,不晓得那里不是酒店的停车位。

  (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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