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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目调整滞后,导致初装费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1:00 信息时报

  

账目调整滞后,导致初装费问题
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回应:6个房地产企业的小区减免初装费与历史政策有关。

  时报记者 郭柯堂 摄时报讯 (记者 刘谷华 通讯员 卢绍琨) 针对“广州管道气违规资金过亿”的有关报道,昨日下午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紧急约见记者,对相关关键问题作了表态。

  问题一:“至今年3月份,广州市煤气公司的主管部门擅自批准减免了6个房地产企业多个小区管道煤气初装费,共计4144万元;还减免了个别单位兴建的职工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计167万元。”

  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建住宅小区的管道煤气初装费适当减免,是基于当时的优惠政策。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的城市管道气,由于市民接受程度和气源等问题,初期使用率一直不太高。因此,为了加快城市管道燃气的发展,在1999年广州市公用事业局(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的前身)就发文,在4000户以上的大型住宅小区可实行管道煤气初装费的减免。

  但是,后来随着市场的发展,管道气日渐走俏,尤其是瓶装液化气随国际油价颠覆不定,管道气稳定的气源及价格深受广大市民的青睐。至2004年,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才正式发文,全面停止了对所有住宅小区开发商管道煤气初装费的减免。

  有关人士表示,审计应该考虑到这段时期的历史政策,6个房地产企业的小区减免初装费是否在这段期间才是问题的关键。

  问题二:“广州市煤气公司还少计管道煤气初装费406万元,多列管道煤气工程建设支出5940万元。”

  对此,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引述了最近审计部门审计结果,表明从1996年3月至2005年12月31日,市煤气公司共收取了管道煤气初装费13.4亿元。管道煤气初装费全部实行了专户管理,专门用于新增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没有挪作它用。

  既然广州市煤气公司收取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全部用于广州油制气工程建设,那费用支列又何以出现问题呢?该位负责人表示,主要是因为财务会计制度发生变化后,市煤气公司没有及时进行相应的科目调整,以致发生账目反映少列管道煤气初装费,及多列管道煤气工程建设支出。目前,煤气公司正按审计局的要求,依据现行的财务制度进行相应的账目调整。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已与市财局就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初装费管理达成一致意见,拟将管道煤气初装费纳入市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这样管道初装费将会多一个“眼”来监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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