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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驾驶证 予以纪律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1:0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刘妍 通讯员 王肃沁)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规定: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行为。

  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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