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专门作案广园快速抢劫司机八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1:0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穗检宣)一个八人团伙,穿着军装开着假军车上路游荡,锁定“目标”之后制造撞车,等对方一停车便实施抢劫,不到40天内作案16次,得赃款十余万元(见时报7月28日A22开庭版)。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昨日公布,这伙专门在广园快速公路上作案的团伙日前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1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

  据悉,8名歹徒中有7人是广东省化州市人,他们大多是小学或者初中文化,以董德

华和谢春海为首。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06年1月3日晚,董德华纠合谢春海等人,穿上事先准备好的军服,驾驶一辆悬挂假军牌的凌志小车,从广园快速路广州石化厂自西往东开出。行驶途中,他们遇到了广州市民吴某驾驶的小轿车,在吴某必将通过的一个偏僻路段,他们超车停了下来。吴某刹车不及,与凌志车相撞。董德华等人逼停吴某的车,并下车索赔。吴某稍有异议,他们就拳打脚踢,最后他们劫得手机一台,并将吴某打成轻微伤。

  此后,他们开始疯狂作案,并开始在集团内进行明确分工——所有人分成“老板”和“雇员”两种,“老板”拥有假军牌车,决定何时抢劫,“雇员”随即跟随,按10%提成抢到的财物。该团伙每次作案使用不同的车牌。就在被抓获的前一天,即2006年2月11日,该团伙1天内连续作案4次,抢得财物近2万元。

  2月12日凌晨,该团伙作案得手后,由其中一人身带4部手机乘坐出租车,结果被警方人赃俱获。同一天,其余7人被警方火速抓获归案。广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8人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