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拍卖地名是否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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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1:09 信息时报 |
日前,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宣布将通过协议和拍卖的方式,将新建的或者必须改名的道路、桥梁、广场等公用设施以及住宅区的命名权进行出售,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地名管理资金。该文件草拟者称拍卖将拒绝信誉不良企业参与,根据外地经验,使用期限限定在15年到20年之间。如果到了期限后,企业愿意续约,将继续使用该企业的名称来冠名。有媒体认为,地名命名权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政府不该垄断。也有网友怀疑,这是一种权利寻租行为。 武汉将实行地名有偿命名,您对此怎么看?请登陆搜狐,点击http://news.sohu.com/20061026/n24 6027413.shtml投票表达您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