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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中心将降低药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3:55 新闻晚报
□记者程贤淑

  晚报讯 昨天,市卫生局局长陈志荣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作报告提出,本市药品虚高现象有望缓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零售价格将降低。

  据了解,本市将推进全市统一的药品集中招标和以区县为单位组织医疗机构实行药品联合采购,实行以药品购进价为基础,按规定的差率制定药品零售价格,并逐步将药品加价率控制在15%以内。

  年内,社区卫生服务综合试点将在浦东、闵行、卢湾、徐汇、静安、宝山、黄浦、嘉定等8个区展开,明年在全市推行。

  【市人大通过两法规】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小于1.8米

  晚报讯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这是上海首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占用人行道问题进行规范,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得小于1.8米。禁止占用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设置广告牌。

  ■气象法实施方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即时播发

  晚报讯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该法规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广播、电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等媒体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即时播发,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如重大漏报、错报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等,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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