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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权续期后是否付费法律上暂不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的问题,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六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取消了以前草案中的有关需要支付费用的规定。

  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草案五次审议稿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支付土地使用费

。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续期后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费的问题,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这一问题需慎重对待,目前以不作规定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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