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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突出体现优先保护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3: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更加突出地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优先”的原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被称为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小宪法”。有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对未成年人应突出对其特殊权利的保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第二次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相关规定修改为:“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

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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