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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藏游拒售团体票引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3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杰夫)今年7月1日通车的青藏铁路直接带火了青藏游,然而铁道部门发出了一个停止出售团体进藏火车票的通知将所有旅行社打了个措手不及。南京一旅行社因此遭遇了游客拒付团费的纠纷。日前,白下区法院受理了南京市首起因变更交通工具而引发的旅游合同纠纷案。

  据悉,今年7月10日,青藏铁路全线开通后不久,南京一家旅行社就接到一笔旅游“

大单”。某保险公司南京营业部为其22名员工报名参加首批进藏游。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游玩从7月15日起至22日止,旅途为西宁、拉萨双飞双卧八日游,总计团体游价为11.4万元。合同签订后,保险公司先后共支付团款7.46万元,尚余3.98万元旅游团费未付,双方口头约定待旅行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7月15日,该旅行团如期乘飞机到达西宁。由于火车票紧张,双方协商购买17日晚的上N917次专列赴拉萨。没想到铁道部突然下达禁令:因当时进藏旅游的客流居高不下,造成火车票紧张,且引起拉萨地区景点门票及住宿、交通等的紧张。为保证游客质量,铁道部宣布暂停销售青藏铁路西宁至拉萨段超过10人以上的团体票及旅游集体票。这一变故导致这家旅行社无法购到进藏团体火车票,

  在经过一番商议后,这家旅行社只能安排该团队22人乘大巴车赴藏游玩,并且承诺所有因改变行程增加的食宿费都由旅行社买单。南京游客一致同意乘车进藏,由于乘车可以随叫随停,这个旅行团队把通向拉萨途中众多景点一一细玩了一遍,而且旅行社把超出原旅行计划的食宿费用也都免单了。

  然而回到南京后,保险公司负责人却提出,旅行社临时变更交通工具延误了两天回宁时间,拒绝支付原先剩余团款及4000元乘大巴费。旅行社却认为,火车游改为汽车游是一种因政策性硬规而采取合理变更,属于不可抗力,况且游客也同意了旅行社这种安排,变更对于游览也没有太大的影响。由于双方协商不成,旅行社只得以对方公司拒不支付旅游团款,构成违约为由告上法庭,讨要拖欠支付的4.38万元旅游团款。。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原告的代理律师朱凯。他告诉记者,此次进藏旅游被迫变更交通工具,是由于铁道部门突然颁布了停售团体票的规定。因此,旅行团在西宁得知新规定后,可以选择终止此次行程。既然对方愿意继续旅行,这表明双方当初签订的旅游合同仍然有效。因此,被告公司必须支付剩余的旅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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