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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9月南京住宅均价4439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7:51 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徐关辉朱福林)前九月全省房地产市场到底如何?昨日,江苏省建设厅对外通报的1—9月份全省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显示,前九月全省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健康稳定发展态势。其中1—9月全省主要城市市区商品房(不含政策房)平均成交价格425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2%。

  商品住宅供需比1.15:1

  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前九月商品房销售增长势头继续保持。1—9月份,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3638.4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9%,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3189.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据各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备案系统统计,1—9月份,全省主要城市市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为3226.0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94%,其中商品住宅批准预售面积2535.2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32%;实际登记销售面积为2655.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28%,其中商品住宅实际登记销售面积2200.0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3.33%;商品住宅批准预售面积与实际登记销售面积之比1.15:1,供需结构比较合理。

  全省商品房成交价格则基本稳定

  尽管全省商品房销售继续增长,但成交价格则基本稳定。1—9月份,全省主要城市市区商品房(不含政策性商品房,下同)平均成交价格为425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20%;其中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为3915/平方米,同比增长1.98%。

  建设部重点监控的南京、苏州、无锡三城市市区的商品住宅平均成交价格分别为4439元/平方米、5127元/平方米、4167元/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0.30%、0.69%、0.73%。

  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周士冲解释,南京商品住宅由于包含了江宁、六合、江北等板块,成交均价并不高。而苏州等部分城市由于新区和老城区住宅价格相差不大,其成交均价超过了南京。

  二手房成交价格小幅攀升

  二手房方面,前九月全省成交面积同比下降而成交价格小幅攀升。1—9月份,全省各城市市区二手房成交面积1262.34万平方米,金额388.66亿元,同比下降8.21%、增长3.42%;其中,二手住宅成交面积892.82万平方米,金额294.48亿元,同比下降1.60%、增长3.69%。

  5%土地出让纯收益建廉租房

  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周士冲昨日介绍了我省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些情况。

  周士冲介绍,在宏观调控后,江苏进一步加强了对供地的管理,对城镇房屋拆迁计划实行审批管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核准管理。此外,全省还具体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比例。其中要求今后几年新开工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要达到当年住房新开工面积的10%左右,普通商品住房中小户型住房的比例达到60%左右。据了解,全省经济适用房和低价位保障性商品房开工和竣工面积分别占商品住宅总量的17.58%和17.86%。

  除了经适房开工量硬性规定其必须达到当年住房新开工面积的10%,全省还高度关注低收入困难群体。在目前全省十三个地级市中,除了宿迁,其他十二个市目前已经全部建立了廉租房保障制度。并且今年年底,宿迁也将建立廉租房保障制度。

  此外,根据国家要求,江苏还要求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根据中央的有关政策,具体是按照当年实际收取的土地出让总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征地补偿费、拆迁补助费、土地开发费、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以及土地出让业务费后余额的5%左右核定。即5%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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