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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量化考核“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8:29 南方日报

  深圳量化考核“和谐社会”

  调查显示,深圳居民幸福指数为63%,不同群体差异大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社会是不是和谐?人们的幸福感有多少?这些问题的回答,只有市民说了才算数。就在“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深召开之际

,由“和谐深圳创新工程课题组”制定的“和谐深圳综合评价体系”正式向外发布。通过制定指标体系使和谐社会由理念转变为可操作、可测评的实践载体,这在全国还是首创。

  35项指标衡量和谐程度

  这套“和谐深圳综合评价体系”由一套客观统计指标和两套主观满意度评价问卷组成,其中客观统计指标即“和谐深圳指标体系”包括社会发展、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社会关爱、社会安全和生态文明6个一级指标,共有35项二级指标,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全社会教育支出占GDP比重、每万人拥有医生数、每十万人批准登记民间组织数、劳动人口继续教育率、性别平等指数、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率、公共交通分担率、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特区内/外最低工资标准、社会救助机构捐款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等。其中,又选择了人均可支配收入、登记失业率、每万人注册志愿者人数、万元GDP综合能耗增幅等12个指标为核心指标。

  调查人口覆盖非户籍居民

  作为“和谐深圳综合评价体系”的组成部分,课题组还设计了两套主观满意度评价问卷:《社会和谐量表》和《个人幸福量表》,这是市民幸福感的综合满意度评价体系。课题组将在客观统计指标和主观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计算和谐深圳综合指数。

  “社会是不是和谐,市民最有发言权,因此做这个指标体系,就是把监测、评判权交给社会公众。”深圳社科院院长乐正向记者表示。据了解,为全面反映深圳的社会和谐状况,课题组将指标的人口覆盖面由户籍人口拓展为包括非户籍居民在内的常住人口,调查的重点在特区外,60%都是在特区外进行的。

  据了解,2006年3月6日至11日,和谐深圳社会创新工程课题组就深圳居民的幸福感进行了一次无记名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受访深圳居民的综合幸福指数为63%。不同群体存在幸福差异,但在现阶段,外部因素特别是社会公正、社会保障、收入对主观幸福的作用是关键的。

  图:

  和谐社会应当能让人们获得发自内心的幸福感。图为一中学生打出心形手势。曾强杨曦郭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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