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争做和谐社会先锋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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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9:16 南方新闻网 |
深圳争做和谐社会先锋城市 “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深隆重举行 本报讯(记者李斌)昨天,由中共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和中共深圳市委联合主办的“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在深隆重举行。深圳市委 书记李鸿忠表示,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圳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争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此次研讨会是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后召开的首次全国性理论研讨会,规格很高,来自中共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全国六大邓小平理论研究基地负责人,全国各省市党校负责人,全国部分省市社科院负责人,深圳市各社科机构负责同志共150多人出席了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李鸿忠还谈到了深圳构建和谐社会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一要着力实现全面的和谐,二要着力实现发展的和谐,三要着力实现动态的和谐,四要着力实现长远的和谐,五要着力实现开放的和谐,六是坚持党领导下的和谐。 谈到此次研讨会在深举办的意义,求是杂志社社长吴恒权认为,在被誉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的深圳隆重举行“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研讨会,是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研讨会紧扣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主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这两大战略思想尽心探讨,抓住了关键,意义非凡。 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局长路建平说,这次研讨会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畅谈体会后,路建平认为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应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排头兵。这次会议在深圳召开,把理论研究阐述和实践经验总结紧密结合起来,对于探索深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是有帮助的,对于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是有意义的。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