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突出“保护未成年人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9:19 沈阳网-沈阳晚报

  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更加突出地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优先”的原则。立法禁止学校员工对未成年人体罚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

  禁止学校员工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

  ;草案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同时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恢复“父母不得强迫未成年人结婚”等条款

  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中,恢复了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等条款。类似在第二次审议时恢复的条款还有,“学校应当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期教育”,“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提倡和支持举办家庭托儿所”。

  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正在进行第二次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要求国家采取措施,组织研究开发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青少年上网成瘾是广大家长和教育工作者反映强烈的问题。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指出,目前部分青少年上网成瘾,长时间沉迷于网络游戏,身心健康受到很大损害,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审议过程中,委员们建议,除规定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以外,还要从其他方面采取措施,如研究开发定时终止网络游戏的软件,供家庭和社会使用等。“家庭和社会应齐抓共管,共同解决未成年人迷恋网络问题。”据新华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