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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不成非法拘人30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1:0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通讯员 番法宣) 为了讨要被欠的3.8万元工程款,王某等人采取极端做法,将欠款者强行关押30多个小时,钱到手后才放人。日前,番禺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王某等3人8个月至1年不等徒刑。

  2005年11月28日,周某(另案处理)和王某、兰某、罗某以及阿龙(另案处理)来到广州大学城海外集团项目部找周某某拿拖欠的工程款近4万元,发现当日钱不能到手时,几

个人竟将周某某带到广东省惠州市城区刘山屋八巷一出租屋内关押,然后向周某某的家属索要8万元。

  周某某报案时说,当时约好28日下午付工程款给他们,但对方却向其索要8万元。他拒绝支付,就被对方几人以带去吃饭为名强行拉到一部面包车上。然后把他关押在惠州市一间出租屋内,并有两人把守。11月30日中午12时许,周某等人收到3.8万元赎金后将周某某释放。至此,周某某被禁闭在出租屋达30多小时之久。事后王某分得赃款7500元,兰某和罗某各分得赃款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等人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兰某的自愿认罪和罗某未满18岁,法院酌情轻判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兰某有期徒刑11个月,罗某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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