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石飞:一些贪官掌权时“烟不冒,火不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16:47 人民网

  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已是党内外的共识。随着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行将结束。但是,对于领导干部有必要建立另一种“终身制”,这就是监督追究“终身制”。

  提出这一观点,并非要标新立异,而是针对现时官场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那么,现时官场腐败的新特点又是什么呢?是权力的“期权化”,腐败官员在以

权谋私活动中,“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或工作单位或职务调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腐败官员越腐越“精”,其罪恶行径越来越诡秘,越来越不易被发现,更何况权钱交易是不用“手续”、无需“走账”、“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肮脏勾当。所以,对于官员的监督和追究不能讲“时效”,不能讲“阶段”,更不能仅抓“任职期间”,而必须实行“终身制”,直至“盖官”。

  在现时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贪官掌权时“烟不冒,火不燃”,一旦脱掉官服,就骤然莫明其妙地猛然暴富起来。这种贪官的“后发”和“暴富”现象,充分暴露了我们反腐败斗争的“短视性”和“局限性”。在此,我想用官场上的三个熟人的“生动”事例让读者朋友开开眼。张XX,某县级市文教副市长,退休后即登上一家资产数千万元的民办中学的董事长宝座,原董事长自动“让贤”。其实,该民办中学本来就是这个副市长在位期间利用职权营私舞弊“网罗”起来的。另一个薛X,某县土地局局长,因交通事故丢掉一条腿,离职退养,为了让他“充实”,一房地产商送他一处宾馆由他经营。其实,该房地产商从这位薛局长手中通过土地“低进高出”捞了上千万元暴利,他是送宾馆作回报。再一个董XX,某乡党委书记,因卖官受贿被判刑3年,刑满出狱后第三天就到省城购买一处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显然其大权在握时捞取了巨额的“不明财产”。对于上述三贪官,群众举报不断,有关机关始终“束之高阁”,其理由都是“已经不在位了”。似乎,反腐败斗争也有“时效”,“权力”一过期,就可以挂“免查免究牌”。对于这种观念、逻辑和实践,捞得盆满钵满的贪官污吏们当然要偷着乐,做梦都笑。现在我们应该警醒了,不能让他们继续恣意妄为!

  愚以为,一朝戴“乌纱”,终生应被查。这是对人民负责。对于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则是终身的义务,要准备随时随地接受人民的调查,法律的追究。有了干部追究“终身制”,才能加大腐败风险,营造官场清廉的震慑氛围,使官员消除侥幸心理,丢掉“期权”幻想,而“不愿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

网友:石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