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漓江“遍体鳞伤”,有关部门难咎其职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12:00 光明网 |
蒋人森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的驱动,在漓江上游肆无忌惮的挖沙,致使桂林市的母亲河—漓江上游“遍体鳞伤”,据记者了解,漓江挖沙监管部门现在是越来越多,但治理的效果却越为越差,《桂林晚报》报道。 笔者以为,漓江之所以“遍体鳞伤”,这虽然与少数不法分子的疯狂采沙直接有关,但有关部门的严重失职也有很大的关系,据记者了解道,根据有关法律监管挖沙的部门有 国土、水电、环保等,但众多的部门却管不住疯狂的挖沙行为,正应了那句“龙多不治水”的古话。真的象有关部门所说的管理挖沙船有那么难吗?我们知道,挖沙船作为一般大型的作业工具,它的安装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同时它的拆卸也要一定时间的,不法分子在费了一定的时间和财力后,肯定会在这个地方扳回来,也就是说要在这个地方作业一段时间,如果我们的这些职能部门能够履行自己的职责,难道就不能制止他们的非法挖沙行为吗? 由此可见,这些职能部门并不是没有能力制止非法的挖沙行为,而是不为也,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正确履行人民赋予管理漓江的权力,真正地担当起漓江“守护神”,当破坏漓江河道的挖沙行为产生严重的后果后,却推三阻四的,连“亡羊补牢”都不做。 “看见利益就上,遇见困难说让”这就是极少数职能部门的真实写照,希望有关部门在处理非法挖沙者时,是不是对这些职能部门的失职行为进行查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