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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事犯进社区矫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1日14:24 南方新闻网

  五刑事犯进社区矫正

  有小区居民表示对“特殊邻居”不能戴有色眼镜

  本报讯(记者朱倩通讯员晓马宋晓军)昨日,桂园街道社区矫正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5名刑事犯作为深圳首批实行社区矫正的服刑人员进驻该社区,除了不能擅自离开深圳、要

定期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外,生活与普通人无异。

  揭牌仪式上,5名服刑人员成为焦点人物。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媒体被禁止拍照,更不能贴身采访。不过,记者还是看到5人的样貌。从外表看,他们与人们印象中的犯罪分子相距甚远,始终低垂着头,有4人已白发苍苍。年纪最轻的男子身着灰蓝色衬衫,当目光与记者相遇时,他立即伸出右臂,拄着桌子用手掌遮住脸。

  据罗湖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宋晓军介绍,被捕前,5人中有4名是公务员,1人是银行职员。除银行职员年届30,其余4人都已过50岁。5人或是经济犯罪,或是职务犯罪。在社区矫正前,他们都已判为监外执行。

  “对服刑人员而言,监外执行要轻松自由得多。”宋晓军告诉记者,服刑人员每个月要进行12小时的公益劳动,还要在社区巡逻。此外还有法律讲座、座谈会、思想汇报,接受专家心理咨询矫治等。

  虽然社区矫正人员住在自己家里,可以自由出入社区,甚至上街,但如果离开深圳,还要向桂园街道社区矫正办公室请假。而在社区矫正期间,社区矫正办公室将根据考核标准,对其予以表扬或者警告处罚,甚至重新收监。

  对于这些“特殊的邻居”,桂园街道社区的居民表现得相当宽容。梁女士说,他们毕竟不是杀人抢劫犯,市民不能戴有色眼镜对待他们。

  目前,这3家单位已完成了机构设置、制度制定、人员培训和硬件配套等工作。石岗说,希望通过上述活动,改造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并尽快消除他们与社会的对立情绪,令其真正融入社会。

  图:

  桂圆街道办社区矫正办公室正进行挂牌仪式。

  本报记者黄宇摄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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