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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众议“一元救灾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0:15 南方报业网

  遭遇大风、冰雹灾害,损失超过1万元的陕西大荔县埝桥乡黄营村老赵最近拿到了乡政府发给的救灾款——一共9元。拿到救灾款,老赵哭笑不得。乡政府给南黄村拨的2000元,分到每个人那里只有一元多一点(编辑注:约每人1.6元)。

  从“8两救灾米”到“一元救灾款”

  “一元救灾款”,这令我想起了去年曾备受关注的“8两救灾米”。据去年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台风“达维”肆虐海南已过月余,一些村里给受灾群众发放的可怜的“救灾米”,却让忙于生产的群众哭笑不得。比如,在受灾较重的琼海市潭门镇新潮村,每人领到的救济粮只有八两米。

  不论现在的“一元救灾款”,还是此前的“8两救灾米”,都为我们展示了当前救灾中存在的一些令人发指的现象。那就是,救灾的形式主义严重,救灾款被“雁过拔毛”,层层截留。比如,在“一元救灾款”事件中,灾情发生几个月以后,来自县民政局的一笔2万元救灾款,竟然还有16000元留在乡财政所的账上。结果,最终落到灾民的手中,竟然是“人均一元”、“八两米”这样的令灾民哭笑不得的“救急钱物”。(古槐)

  一连串的疑问

  事实上,这个“一元救灾款”事件,尽管有不少网友将其和腐败联系起来了,但我感觉,整个事件和腐败是没有多大直接关系的,说“不作为”也许更贴切一些。最主要的原因还在机制。面对那么严重的灾,县民政局竟然仅仅能够下拨4万元钱。这到底是为什么?是不了解灾情还是国家无力救助?或者是在县以上的机关中出现了截留救灾款的腐败?而县民政局为什么不积极行动起来,以争取到更多的救灾款?而将“一元救灾款”下发,这样会不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工作可以这么做吗?而更高一级的管理部门是否想到过这会引发矛盾的问题?(裴娇健)

  政府垄断救灾体系的恶果

  1999年9月21日,台湾发生了里氏7.3级的强烈地震:死亡人数超过2000,房屋倒塌不计其数,全台产业损失数百亿元。面对灾难,许多民间机构比官方行动得更迅速,地震发生后3分钟,慈济功德会的义工便已经赶到灾区,最先送到灾区的救灾物资,也是民间提供的。何止在台湾,日本阪神地震发生后,第一个在灾区送寿司给灾民果腹的组织,不是日本政府机构,而是日本黑社会有名的“山口组”。

  反观大荔县一元救灾款闹剧之所以诞生,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民间救灾力量的缺位。这么讲并非指责国人没有爱心,民间救灾力量之所以缺位,主要是政府垄断了救灾体系。我们的政府常常定位为“万能人”,事无巨细,都要大包大揽,救灾工作也不例外。久而久之,国人习惯了这种“国家父爱主义”,灾难一旦降临,人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自救,也不是社会救助,而是政府救助。由是观之,要避免一元救灾款闹剧的再度发生,关键就在于改变政府在救灾体系中的垄断地位,培育独立自主的民间救灾力量。而且,一旦有了民间救灾力量的竞争,政府在救灾工作中的贪污腐败也就会有所收敛。(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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