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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逼九岁儿剥光游街做惩罚 被定虐儿罪激动大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1:1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九岁男童因未做好功课,竟遭父亲“剥光游街”十多分钟作为惩罚,父亲三十一日被裁定虐儿罪成后,还坚持无错,更质疑裁判官,扬言“我没打他呀!”

  四十五岁报称无业的被告,被控一项虐儿罪,昨于粉岭裁判法院受审。现正就读小学的儿子出庭顶证父亲,他忆述去年十月二十三日晚约十时,他正在洗澡,父亲突然问他“

做完功课未”,他答“未”,父亲即逼他出来“不许穿衫行街”,他怕受责而不敢反抗,只好一丝不挂跟着父亲出门。

  男童当时全身赤裸,由父亲带着乘电梯下楼,经过操场、广场至轻铁站,再沿原路返家,引来途人注目,虽然事隔一年,男童昨仍犹有余悸,他清楚记得当时有点冻,母亲及弟弟虽在家目睹事件,但阻止不到其父,事件令他不开心,但感到自己顽皮才被罚,故没有生爸爸气。

  除了这一次,男童更透露早在自己读幼儿园的时候,也曾于半夜被父亲叫醒,被迫全裸落街,但家人当时没有报警。

  被告昨日并无聘请律师,也无自辩,裁判官黄汝荣将他定罪时表示,父母教导子女方法各异,但不能超过法理所容,认为被告的羞辱式惩罚只会适得其反,劝勉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父母的教导方法不能对子女造成肉体或精神上的苦楚。

  遭定罪的被告则激动大叫,裁判官下令先索阅被告的精神病报告,案件押后至十一月十四日判刑,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中心。

  资料显示,被告已有三次暴力案底,干犯本案时违犯另一宗案件的守行为令,而十月二十八日他因涉虐待同一名儿子被捕,该案押后至十一月二十七日在屯门法院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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