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民生关注:提倡“以劝代罚”,告别“以罚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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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3: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康劲 北京市工商局首次公开表示,今后轻微违法的市场主体,可能收到工商局发出的书面告诫书而非罚单,这种以劝代罚的行政指导性工作已经在下半年展开,并将一直推行。(10月31日《法制晚报》) 长期以来,“以罚代管”大行其道,甚至在一些地方、在个别执法者的手中,“罚款”被演变成收割民财的手段,引起了群众不满,制造民怨、民愤,激化社会矛盾。 推行“以劝代罚”,说明北京市的工商部门开始真正思考并回归行政管理的本质。 在市场经济的社会,管理是什么?管理就是服务。从大的方面说,是要为社会公众服务;从小的方面说,要通过服务来保证经营者能有一个宽松和谐的经营发展环境。假如经营者非法经营,损害了公众利益,由工商部门依法处罚,自然无可厚非,但是,有些时候一些轻微的违法经营行为并没有损害公众利益,这个时候不问青红皂白,先罚款再说,这样的管理方式只能让经营者在一种“苛政”的环境中经营,直接损害经营者的利益,间接妨碍公众利益。 “以劝代罚”,是执法方式的巨大进步,不仅以人为本尊重了经营者的权益,也以“服务”为本保护了经营环境的健康和谐。期待着它不仅能在工商管理中行得通,也可以推广到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市容管理等其它行政管理领域。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