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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人大常委会形成审议意见书增强监督实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32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1日讯日前,山东省宁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业、民政、城建、商贸等四个政府部门的工作汇报,宁津县人大常委会经过认真整理、归纳委员们在审议中的发言,并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形成《审议意见书》,分发给政府有关部门责任人办理。

  关于林业生产工作,《审议意见书》中提出尽快落实林木承包责任制,加强林木后

期生产管理的建议,由县林业局牵头负责落实。针对该县林业发展实际,县林业部门与各乡镇联合,通过公开竞标、邀请部分人大代表现场监督等形式,积极运作、引导农民把现有林地确权到户,进一步增强了林农爱林、护林的责任意识,保证了全县林业健康发展。到目前,全县85%的林地确权到户,其余未承包林地正在抓紧竞标确权到户。

  《审议意见书》中关于商贸工作,针对当前农村即将进入肉产品消费旺季的实际,提出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屠宰的登记、管理和监察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问题肉产品流入市场。县商贸部门接到《审议意见书》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全县生猪屠宰点重新进行了登记,严格对照生猪屠宰的有关规定,依法取缔了4家违反规定的屠宰点,保证了全县群众吃上放心肉。

  另外,《审议意见书》中关于民政、城建方面,就群众关心的优抚工作、城镇规划等提出意见和建议,都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及时得到办理,相关部门还分别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办理情况。

  近年来,宁津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一府两院”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力度和落实程度,把其作为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方面来抓。宁津县人大规定,常委会会议后,县人大即在一周内形成审议意见书,及时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并且要求当面交达,被审议部门将整改办理情况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为了有利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具体操作,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在形成的《审议意见书》中条条意见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合法,言之可行,确保了审议意见的实效性,便于办理、反馈和督查工作的开展。同时,宁津县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规范了审议意见的办理程序,加大了对审议意见的执行、办理的跟踪督查力度。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所提出的审议意见,常委会明确落实审议意见的责任,加强督办力度,还在适当时机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

  《审议意见书》的推出,使宁津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得到了“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促使被审议部门及时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人大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实效。(王桂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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