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纪委对党政“一把手”实施廉政质询评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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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4:53 红网 |
红网常德10月31日讯(通讯员 吉海波)近日,津市市纪委出台《市纪委委员廉政质询评议实施办法》,明确市(县)纪委委员可对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廉政质询评议。质询内容包括落实“一岗双责”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质询评议前,纪委委员在市纪委统一安排下,围绕审定的质询内容,通过多种途径收集质询要点。对认为需质询对象解释回复的,要求其以书面等形式在5日内作出答复。质询评议会由市纪委书记召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和 政协委员参加,先由被质询对象述廉述职,随后由市纪委委员当场质询,质询对象现场说明解释,同时进行廉政测评。对质询对象存在违纪违法情况的,依法依纪予以查处;对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事由的,根据要求使用一票否决。今年来,该市市纪委委员共对23名乡镇和部门“一把手”开展质询评议,对存在问题的对象开展诫勉谈话7人次,并根据获取线索对3名科级干部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查处。稿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