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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法官进行任前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15:04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讯日前,山东省宁津县人大常委会为了进一步完善人大任命程序,提高法官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司法公正,对17名拟提请任命的新任法官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

  考前,宁津县人大专门组织对拟任法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培训,为任前考试的成功进行打下了基础。此次考试内容除了司法过程中常用法律之外,还加入《地方组织法》、

《代表法》、《选举法》等方面的内容,以便于法官们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后凡提请任命的法官都必须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统一法律考试,而且任前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法官表决任命的一项重要参考,并存入考试者个人档案。(王桂波刘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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