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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6家企业应诉获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0:0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中山11月1日电近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反倾销案做出了终裁。中山市共有6家企业参加了应诉,并取得良好战绩。其中:中山市崎宇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在率先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地位并取得5.7%的低税率,另外5家企业获得8.4的加权平均税率。

  反倾销案雪上加霜

  早在2005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就发布了《官方公报》,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本案直接影响我国1000多家塑料袋出口企业,涉案金额达3亿多美元,其中仅中山市涉案金额达234万美元。此前,由于美国对中国塑料袋实施反倾销,已让国内不少企业“元气”大伤,几乎是失去了美国市场。因此,如果再失去欧盟市场,这对于中国的上千家塑料袋生产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上下联动团结抗争

  对此,中山市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去年6月21日,中山市经贸局收到欧盟拟对我国塑料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消息后,就迅速启动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将此消息在第一时间告知有关镇区及相关企业,并组织8家涉案企业及相关贸易负责人,参加了由省经贸厅举办的应诉协调会,为应对反倾销调查做好积极准备。在欧盟正式展开立案调查后,为进一步帮助企业了解欧盟反倾销法律及应对程序,市经贸局又再次召开了应诉会议,聘请具有丰富应战经验的律师,现场讲解欧盟反倾销法律和程序,详细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并鼓励企业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反复分析评估,大大增强了企业应诉信心。中山市有6家塑料袋出口企业当场表示,要积极参加中国反倾联盟,加强协调,团结一致,抗争到底,力争保住欧盟市场这块“大蛋糕”。

  终裁结果如愿以偿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立案、调查、初裁等程序,日前,欧盟委员会对塑料袋反倾销案做出了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塑料袋征收4.8%—28.8%的反倾销税。其中,有7家中国企业被给予4.8%-12.8%单独税率,其他应诉企业适用8.4%加权平均税率,未参加应诉的企业一律适用28.8%的统一税率。目前,中山市参与应诉的6家企业均如愿以偿,达到了预期目的。

  (李亚舟刘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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