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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转手电脑买来烦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烟台的一位戴尔电脑用户遭遇“霸王条款”。国家规定家用电脑主要部件的保修期为两年,但厂家在销售时约定的维修期为一年,因此戴尔方面不同意免费维修李先生损坏的电脑。

  据烟台消费者李先生介绍,他于2005年5月23日在济南某科技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台8000余元的戴尔700M电脑。今年6月电脑屏幕突然变黑,从此不能启动。由于济南经销此电脑

的商家已关门,李向戴尔中国公司的售后服务部门反映了此事。对方认为是主板损坏,需要更换。但是,由于该电脑超出了一年整机保修服务期限,如果维修,李先生需要支付5000元的主板费和机票费(注:戴尔公司在山东及周边均无维修点,维修人员需要从厦门坐飞机上门维修,费用由客户承担)。

  经咨询专业人员,李先生还发现,该电脑主板损坏与电池有关,而前不久戴尔公司曾公开召回该型号电池。为此,李先生认为,即使超过保修期,厂家也应对相关损坏负责。但戴尔方面却表示,仅能免费更换新电池。

  对于戴尔公司的这种处理意见,李先生十分吃惊。根据我国电脑“三包”规定,笔记本电脑整机“三包”期为一年,主要部件“三包”期为两年,主板属于电脑主要部件。由于交涉数月无果,今年9月20日,李先生到省消协进行投诉。

  据省消协投诉中心牟刚介绍,经与戴尔中国公司联系,对方表示,戴尔在全球采用的都是直销模式,没有任何渠道中间商,也没有专卖店。经他们查相关记录,这台电脑的购买单位是北京一家科技公司,根据戴尔公司与该北京公司签订的协议,该台电脑保修期为一年。对省消协提出的厂家约定不得低于国家“三包”规定的建议,戴尔中国公司未予认可,并表示,如果消费者不满意这样的处理结果,可以对他们进行起诉。


记 者 李岩侠  实习生 温明朋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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