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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不得赚取差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1: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10月31日,建设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简称“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

  规则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赚取差价及谋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非法收益;不得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出台,确实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业内人士预测,伴随“吃差价”禁令推进,整个中介行业大洗牌序

幕即将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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