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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司法不公由来已久(台岛夜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02:4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很久没有公开露面的邱义仁,在“立法院”备询时斩钉截铁地宣称,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案件中一定不会有问题。他并认为从一开始他本人就衷心地相信陈水扁是清白的,一切都将水落石出。不久之后苏贞昌也在“立法院”表示,如果陈水扁在“国务机要费”中涉案,他就该负起责任来等等,语气有罕见的笃定。美国AIT处长杨苏棣在记者会上大肆抨击威吓泛蓝在野党,但是却特别提到美国方面与扁当局的互动广泛而且良好,希望继续保持这种关系直到陈水扁的任期届满。这3人的身份特殊,在很短的时间内释放出来类似的消息:

陈水扁安啦!肯定会做到2008年5月。

  一般认为陈瑞仁检察官的侦调已经结束,他将提出的侦调报告及起诉书基本上均已定稿。上级勒令先交上来请长官过目,陈瑞仁恐怕抗不住这个压力。上司拿到这份文件肯定先请最高领导人指教,是否其间有所修正,改错字、删定辞句等过程,外界不得而知。但是估计最后的定案多半是不会难为扁及“第一家庭”的。当然,这纯粹是一种臆测。

  台湾的司法长年以来有很不光彩的传统纪录。他们无一例外地偏袒执政当局,选择性办案,逢上权贵一律雷声大雨点小,看上级的脸色行事,避重就轻,故意忽略情节重大的证据,草草签结,专拣鸡毛蒜皮的案子小题大作一番。即便案子铁证如山,难逃法网,但因案子牵扯要人,轻轻发落,再进入不服上诉,一拖就是多少年,多数成为不了了之的旧账。赵建铭的几桩不法案件,SOGO礼券案,陈哲男涉及的众多案件,高雄捷运弊案等等都沿着同一个模式慢慢发展下去,弄到大家都精疲力竭,完全不知所以,触犯法律的奸佞之徒多数还在各处逍遥。台湾的司法只会严厉管制升斗小民,他们见到大官就矮下去一大截。

  但是在野党、“倒扁”领袖们和媒体上的评论家,依然迷信司法会还给大家一个公道。不知为什么他们几乎全体一致地把希望都寄托在陈瑞仁一个人身上。“倒扁”总部发言人表示,他们在静候陈瑞仁的侦调报告,以它为着力点,重新启动“倒扁运动”的新浪潮。马英九主席也在等候陈检察官的起诉书,然后再发动第三次“总统”罢免。媒体一连几个月大力捧陈瑞仁,将陈先生描绘成一位刚正不阿、操守清高、致力于司法改革的优秀检察官。但是民众还是不清楚,陈瑞仁在他20多年的职业生涯中,究竟查办了哪些脍炙人口的案件。

  媒体渲染了一些陈瑞仁侦办“国务机要费”案的部分过程,他率员亲赴“总统府”调阅资料,“秘书长”陈唐山邀陈瑞仁去见“总统”,被陈拒绝。他也曾单独分别约谈陈水扁及吴淑珍数小时之久。这些办案细节虽然比鞠躬哈腰的奴才型检察官有格调,但也不一定就代表他的起诉书会维持住某种程度的公正性。

  陈瑞仁是台湾司法系统栽培出来的一位技术官员,他的思维模式、见解想法不应该和其他检察官有太大差距。如今全台湾目光炯炯地瞪着他,把台湾几十年来申张司法正义的期盼都放在他一个人身上,这个责任有不可承受之重,对陈瑞仁也极不公平。

  从种种迹象看来,陈瑞仁的侦调报告将令许多人大失所望,台湾的司法正义恐怕很难在“国务机要费”案中得以申张。

  陈水扁夫妇已经承认他们以不实发票领取“国务机要费”,但是辩称不为私用,是支付“秘密外交”的开销。不过扁支吾其辞,提到的几项“外交”项目都兜不拢。就法论法,陈水扁夫妇自始就知情以别人的发票领公款,难逃唆使伪造文书之罪,如何开脱?陈瑞仁亲访李登辉,目的是查明滥报“国务机要费”是前朝留下的惯例,只办阿扁不办老李,有人要批评他使用双重标准。故此因李扁都犯法,不能只办一人,办两人有困难,所以都不办。这叫什么司法?

  (作者系台湾电影导演、资深政论家)

■ 王正方(台湾)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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